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

资讯来源:学生事务部发布时间:2024-09-04点击量:6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仰恩大学全日制在校生参评奖学金规定(修订)》:“每年的9月份评审上一学年的一、二、三年级学生的奖学金”,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93日前,班级、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3—5人), 班主任、学院负责人分别为本班、本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的组长。各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报本学院备案,各学院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报校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旧区学生事务部)备案。

二、各班务必在9月4日前,向本班学生宣读“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及各类奖学金章程。凡是符合条件者(212223级学生排名以综合测评排名为准),可于9月6日前,向本班评审小组提交申请,每位申请人必须对照自身条件,选择其中的一种奖项提出申请,递交申请后不得更改。经班级评审小组初评并在本班通报后,将推荐名单于9月13日前交本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学院评审小组根据本学院所分配的名额和各班推荐的名单按条件排队、筛选,提出学院推荐名单。各学院将“奖学金初评呈报表”(含候补名单3-5名)填好,于9月15日前交到校评审小组。

三、校评审工作小组收到各学院交来的“奖学金初评呈报表”后,交学生事务部、教务部进行审核后并在9月22日前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同学发“奖学金申请表”。受推荐的学生将填好的“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于9月24日前交班主任,班主任签字后统一交到各个学院。各学院收齐“申请表”(按综合成绩顺序排列)交校评审小组。校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报校务委员会审定。

四、几点要求:

1)各级评审小组必须严格执行奖学金章程中的各项规定,掌握好参评条件,按照评选办法和评审程序认真进行评选;

2)各级评审人员要公正、公平、坚持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3)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务必抓紧抓好,确保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五、校评审工作小组    

  长:程如平        

副组长:吴胜潮  郑兆领  

  员:许惠铭  曾凤生    吴晓伟  岳秀文

    刘冬利    郑立利  陈明妹

 

附件:1.“仰恩奖学金”章程(修订)

2.“仰恩奖学金”分配预案

3.“吴庆星奖学金”章程(修订)

4.“吴庆星奖学金”分配预案

5.“农行泉州分行助学奖学金”章程(修订)

6.“农行泉州分行助学奖学金”分配预案

7. “钰齐集团和诚鞋业奖学金”章程(修订)助学

8. “钰齐集团和诚鞋业奖学金”分配预案

9.  奖学金初评呈报表

咨询电话:(0595)220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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